常思五處經(節錄) Abhiṇhapaccavekkhitabbaṭhānasuttaṃ (AN 5.57)

2016082007:50
 
常思五處經
Abhiṇhapaccavekkhitabbaṭhānasuttaṃ (AN 5.57)

    「諸比丘!此等五處者,或女人、或男子、或在家、或出家,皆應一再省思。何等為五?

    ☆ 常思五處(一再省思) ➾ ① 我乃可老、② 我乃可病、③ 我乃可死、④ 可愛別離、⑤ 業為歸處。

    ➊ 『我乃可老者,未超越於老!』或女人、或男子、或在家、或出家,皆應一再省思。
    ➋ 『我乃可病者,未超越於病!』或女人、或男子、或在家、或出家,皆應一再省思。
    ➌ 『我乃可死者,未超越於死!』或女人、或男子、或在家、或出家,皆應一再省思。
    ➍ 『一切我所愛、可意之物,皆可別離!』或女人、或男子、或在家、或出家,皆應一再省思。
    ➎ 『我擁有業、繼承於業、由業所生、業為親族、業為歸處,
    不論我造何業──或善、或惡,不可避免,我將繼承!』或女人、或男子、或在家、或出家,皆應一再省思。


 
    第一章 ✫     捨棄憍慢 Mada  pahīyati
 
    ☆ 三憍慢 ➾ ① 年壯憍慢、② 無病憍慢、③ 活命憍慢。

    ➊ 又,諸比丘!緣何道理『我乃可老者,未超越於老!』或女人、或男子、或在家、或出家,皆應一再省思耶?
    諸比丘!有情之壯年者,則有『年壯憍慢』,醉此憍慢,而以身造惡行、以語造惡行、以意造惡行;
    若於此處(道理),一再省思,則一切『年壯憍慢』,彼可完全捨棄,或者減輕。
    諸比丘!緣此道理『我乃可老者,未超越於老!』或女人、或男子、或在家、或出家,皆應一再省思。

    ➋ 又,諸比丘!緣何道理『我乃可病者,未超越於病!』或女人、或男子、或在家、或出家,皆應一再省思耶?
    諸比丘!有情之無病者,則有『無病憍慢』,醉此憍慢,而以身造惡行、以語造惡行、以意造惡行;
    若於此處(道理),一再省思,則一切『無病憍慢』,彼可完全捨棄,或者減輕。
    諸比丘!緣此道理『我乃可病者,未超越於病!』或女人、或男子、或在家、或出家,皆應一再省思。

    ➌ 又,諸比丘!緣何道理『我乃可死者,未超越於死!』或女人、或男子、或在家、或出家,皆應一再省思耶?
    諸比丘!有情之活命者,則『活命憍慢』,醉此憍慢,而以身造惡行、以語造惡行、以意造惡行;
    若於此處(道理),一再省思,則一切『活命憍慢』,彼可完全捨棄,或者減輕。
    諸比丘!緣此道理『我乃可死者,未超越於死!』或女人、或男子、或在家、或出家,皆應一再省思。

    ➍ 又,諸比丘!緣何道理『一切我所愛、可意之物,皆可別離!』或女人、或男子、或在家、或出家,皆應一再省思耶?
    諸比丘!凡於有情之所愛、可意、欲染(想要貪染)之物,則因貪染、沉醉難捨,而以身造惡行、以語造惡行、以意造惡行;
    若於此處(道理),一再省思,則一切所愛、可意、欲染(想要貪染)之物,彼可完全捨棄,或者減輕。
    諸比丘!緣此道理『一切我所愛、可意之物,皆可別離!』或女人、或男子、或在家、或出家,皆應一再省思。

    ➎ 又,諸比丘!緣何道理『我擁有業、繼承於業、由業所生、業為親族、業為歸處,
    不論我造何業──或善、或惡,不可避免,我將繼承!』或女人、或男子、或在家、或出家,皆應一再省思耶?
    諸比丘!對於有情,則有:身惡行、語惡行、意惡行;
    若於此處(道理),一再省思,則一切惡行,彼可完全捨棄,或者減輕。
    諸比丘!緣此道理『我擁有業、繼承於業、由業所生、業為親族、業為歸處,
    不論我造何業──或善、或惡,不可避免,我將繼承!』或女人、或男子、或在家、或出家,皆應一再省思。

 
    ── 佛曆 2559.7.30(六) ──